校內各有關單位、各項目申請人:
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集中接收項目的申請工作已經展開,按照《關于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見附件1)文件的有關精神,現將申請注意事項及相關規(guī)定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請注意事項
1.集中接收的項目類型:
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委)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與往年相似,不在集中接收申請范圍的部分項目類型將另行公布項目指南,請隨時關注基金委網站(www.nsfc.gov.cn)。
“NSFC-河南聯合基金”2017年度項目申請將在集中受理期間申報,本年度在生物與農業(yè)、人口與健康、新材料與先進制造、資源與環(huán)境四個領域受理重點支持和培育兩類項目申請,具體資助方向請參閱《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2.登錄ISISN系統(tǒng):
(1)尚沒有基金委信息系統(tǒng)(ISISN系統(tǒng))賬號的老師,請盡快通過科研秘書向科技處申請開設賬戶(詳見附件2添加人員模板)。
(2)已有ISISN系統(tǒng)賬戶但個人信息(如聯系方式、學位、職稱、工作單位等)發(fā)生變化、研究領域填寫不準確或研究成果需補充完善的,請盡早使用個人賬戶和密碼登錄系統(tǒng)進行修改、補充,如賬戶或密碼忘記的請與科技處負責同志聯系。
(3)基金各類項目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申請人請登錄ISISN系統(tǒng)(isisn.nsfc.gov.cn)參考各類項目“填寫說明和撰寫提綱”,并按相關要求撰寫項目申請書。
3. 申報安排
(1)2月21-23日,各學院收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此時網上可以不提交),進行形式審查、反饋、修改;
(2)2月24日8:00-16:00時,各學院統(tǒng)一上報申請書紙件(一式一份),《形式審查表》紙件(附件3),《申報清單》(附件4,其中,申請人為博士后、在職博士、外聘人員等情況的需明確標出)電子版及紙件(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學院公章);
(3)2月25日—3月2日,學校進行形式審查、情況反饋,申請人完成修改;
(4)3月3日—3月5日,項目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提交最終稿;與外單位合作的申請,停止加蓋學校公章;
(5)3月6日,以院系為單位統(tǒng)一上報版本號與系統(tǒng)提交一致的最終申請書紙件(A4紙雙面打印,且簽字蓋章頁為封底,一式二份),科技處不接收個人報送;
(6)3月7日—3月10日,科技處負責申請書審核蓋章、上傳提交。
4.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如護照、軍官證等)作為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并在提交申請書時告知科研院,以便進行項目超項核查工作。
(2)非我校全職聘用的境內、外人員申請項目時,應提供與我校簽署的聘任合同復印件,聘任合同上應有學校公章或校人事處部門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附屬醫(yī)院聘用人員,可提供附屬醫(yī)院人事部門聘任合同)。合同內容應包括聘任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工作時間的說明等,并作為附件隨申請書一并報送(詳見附件,5申請須知)。
(3)正在職攻讀研究生學位的我校全職人員,需提供導師同意函方可作為申請人申請項目(導師同意函模板見附件6)。正在職攻讀博士學位人員可申請面上和青年基金項目,正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的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青年基金項目。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可作為申請人申請面上和青年基金項目,并提供本人承諾書和學校的書面承諾函。
(5)無博士學位或中級職稱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基金項目時,應提供兩名與本人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科學技術人員的推薦信(專家推薦信模板見附件6)。
(6)項目主要參與者中有我校以外人員(包括研究生)均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人員,如需分攤研究經費,則項目申請人必須與合作研究單位簽署合作研究協(xié)議(合作研究協(xié)議模板見附件6);如無需分攤研究經費,則不用簽署合作協(xié)議但必須在項目經費預算說明書中注明“無需分攤研究經費”。
主要參與者中的境外人員被視為以個人身份參與項目申請,其境外工作單位不作為合作研究單位。
(7) 受聘于我校的境外人員,不能同時以境內、境外兩種身份申請或參與申請各類項目。若已經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或者作為合作者正在承擔國際(地區(qū))合作研究項目的,在該項目結題前,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其他類型的項目。反之同樣。
(8)正在承擔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除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外的其他類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2017年度內,已經申請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9)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申請書電子版和全部附件材料,下載打印帶有“NSFC 2017”水印字樣的PDF版本申請書,并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或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10)研究內容涉及生物醫(yī)學倫理的項目,由申請人提出申請,院系基層倫理委員會審核?;鶎觽惱砦瘑T會審核意見由各院系統(tǒng)一匯總不需夾帶在項目紙質版申請書中。各相關院系應同時提交加蓋院系公章的全部需倫理審核的項目清單(電子版發(fā)送到科研院指定郵箱)。
校倫理委員會審核意見打印后與申請書紙質版一起裝訂并掃描成電子版作為附件上傳(校倫理委員會審核意見模板見附件7)。
二、申請書撰寫要求
1.規(guī)范填寫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的個人簡歷,并注意在申請書中不得出現違法和涉密內容。申請人對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準確選擇或填寫“資助類別”、“亞類說明”、“附注說明”等內容。
3.準確選擇申請代碼:
(1)盡量選到最后一級(6位或4位數字);
(2)申請代碼1是基金委確定受理學部和遴選評審專家的主要依據,申請代碼2作為補充。部分類型項目(如NSFC-河南聯合基金)申請代碼1或2需選擇指定的申請代碼(NSFC-河南聯合基金2017年度項目指南見附件8)。
(3)基金委進一步推進“申請代碼”、“研究方向”和“關鍵詞”的規(guī)范化使用,請申請人準確填寫。
(4)管理科學學部新增“G03經濟科學”申請代碼,由管理科學三處受理申請,其他申請代碼進行了調整和細化;化學科學學部新增“B08化學生物學”申請代碼,由化學科學二處受理申請,其它申請代碼不變;數理科學學部和工程與材料科學學部調整了部分申請代碼。各學科代碼資助方向介紹請查閱《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2017年度各科學部新增和調整的代碼及學科方向名稱見附件9)。
(5)申請人如對申請代碼存有疑問,請向基金委相關科學部咨詢(各學部咨詢電話見附件10)。
4.所有合作研究單位均需在簽字蓋章頁上蓋章,且公章要與基本信息表中填寫的合作研究單位名稱一致。如合作研究單位非基金委注冊依托單位,應加蓋其法人單位公章。
5.境外人員作為主要參與者參與項目申報時,被視為以個人身份參與,其境外單位不作為合作研究單位。若其本人不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時,可通過信件、傳真等方式發(fā)送本人簽字的紙質文件,說明本人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且履行相關職責,并作為附件隨申請書一并報送。
6.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人員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申請項目,存在下列情況者需在申請書中詳細注明:
(1)同年申請或參與申請各類基金項目的單位不一致。
(2)與正在承擔的各類基金項目的單位不一致。
7.申請人同年申請不同類型基金項目時,應在申請書中說明同年申請的其他項目的申請編號、項目類型、項目名稱,并說明它們之間的區(qū)別與聯系。
8.申請人所申請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若已獲得其他渠道或項目的資助,應在申請書中說明受資助情況以及它們之間的區(qū)別和聯系。
9.2017年度基金委調整了項目經費預算科目,加強了對經費預算編報的指導,其中:
(1)差旅、會議和國際合作與交流費三項合并,三項合計預算額不超過總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詳細的預算測算依據,但應說明三項分別的支出預算。
(2)擴大了勞務費開支范圍,參與項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訪問學者以及項目聘用的研究人員、科研輔助人員等,均可開支勞務費,但課題組成員包含負責人不可開支勞務費。
(3)提高了間接經費比例,間接費用核定比例上限調整為:500萬元以下的部分為2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1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13%。
(4)直接費用各科目均無比例限制,申請人應根據項目研究需要據實編報。
請申請人認真閱讀“預算編報須知”(見附件11)如實編報項目經費預算。
三、其他調整的有關事項
1.《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將于1月中旬正式在基金委網站上發(fā)布,指南中的“限項申請規(guī)定”(見附件12)中與2016年度相同的內容不再贅述。特別提醒在2017年度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guī)定”中增加了以下內容:
(1)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人員,在申請或參與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申請時不限項。但獲得批準后項目負責人及骨干成員在結題前不得申請除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以外的其他類型項目,不得以獲得資助的基礎科學中心項目的研究內容再申請其他科技計劃項目。
(2)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人員,在申請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自基金委正式接受申請(2017年3月20日之后)到做出資助與否的決定之前(2017年10月底以前),以及獲得資助后,將記入“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項目總數合計限3項”的限項規(guī)定。
2.2017年度基金委將根據國家財政預算和項目申請情況,在保持資助規(guī)模相對穩(wěn)定的前提下,將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資助強度提高到25萬元/項(管理科學部20萬元/項)。
四、特別提醒
為規(guī)范學術不端行為,避免重復資助,特別提醒申請人注意:
1.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類型項目向同一科學部或不同科學部申請;
2.受聘于一個以上依托單位的申請人,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通過不同依托單位提出申請;
3.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4.不得將已獲資助項目,向同一科學部或不同科學部提出重復申請
5.對于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是多位作者并列的情況,請忠實于論文出版時的作者排序和論文發(fā)表時使用的語言,對于在簡歷中改變所列論文發(fā)表時的語言或排名次序者,將被視為學風問題不予資助。
基金委將通過計算機軟件對申請書內容進行比對,以上情形如有查實基金委將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對確有學術不端行為者將由基金委監(jiān)督委員會進行處理。
聯系人:倪天軍 史緋緋;聯系電話:3831859
郵 箱:kjc@xxmu.edu.cn
附件:申報通知的12個附件.zip
1.《關于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2. 基金委信息系統(tǒng)(ISISN系統(tǒng))申請賬號模板;
3.《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形式審查表》;
4.《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XXX院系申報清單》;
5.《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
6. 導師同意函、同行專家推薦信、合作協(xié)議書等參考模板;
7. 校倫理委員會審核意見模板;
8.“NSFC-河南聯合基金”2017年度項目指南;
9. 2017年度各科學部新增和調整的學科代碼及方向名稱;
10.基金委各科學部咨詢電話;
11.《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預算編報須知;
12.《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限項申請規(guī)定。
科技處
2017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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