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維護良好招生秩序,現(xiàn)就進一步嚴肅招生錄取工作紀律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招生工作事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關教育公平的公信力。招生工作部門和各學院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招生錄取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嚴肅性,進一步強化“為黨選人、為國育才”的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程序標準,自覺執(zhí)行招生錄取紀律,嚴格開展新生復查,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切實維護我校良好社會聲譽和考生切身利益。
二、嚴明招生工作紀律要求
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生規(guī)定,嚴格按照高校招生“六不準”“十嚴禁”“十公開”“30個不得”等紀律要求,深入推進“陽光招生”。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切實做到六個不準: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規(guī)操作;不準借招生錄取之機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禮品、現(xiàn)金、有價證券;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不準接受考生家長的宴請等消費娛樂活動;不準利用工作之便泄露不應公開的信息;不準從事任何影響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活動,堅決防止和杜絕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營造風清氣正的招生環(huán)境。
三、嚴肅責任追究
校紀委將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設立舉報電話及舉報郵箱,對在招生錄取工作中收到的信訪舉報,堅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違紀必究。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jiān)督,進一步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通過有力有效的監(jiān)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順利完成。對招生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規(guī)違紀的行為,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等紀法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對于因疏于管理、造成招生違規(guī)嚴重的,將依照《中國共產(chǎn)黨問責條例》等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程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舉報電話:0373—3831163
舉報郵箱:xyjw@xxmu.edu.cn
校紀委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