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據(jù)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現(xiàn)開展2013年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工作。由于國家獎助學金預算額度正式文件還未下達全省各高校,我校依據(jù)9月25日河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劃撥款額推算出獎助學金名額,依據(jù)《新鄉(xiāng)醫(yī)學院國家獎助學金管理辦法》(校學[2010]15號),提前啟動2013年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工作?,F(xiàn)就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預通知如下:
一、獎勵類別
國家獎學金,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于獎勵在校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中特別優(yōu)秀的學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用于獎勵在校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
國家助學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用于資助在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中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遵守大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集體;
4.積極參加學校及院系組織的各項活動,具有團隊合作精神;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
(二)其他必要條件
國家獎學金:學習成績優(yōu)異,綜合素質突出,無必修課不及格、不合格課程,學習成績與綜合測評成績在本年級排名均位于前10%(《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
國家勵志獎學金:經(jīng)學校2013年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生活儉樸,自立自強,生活習慣良好,沒有鋪張浪費行為,沒有使用與自己的經(jīng)濟條件不相稱的高檔消費品,無必修課不及格、不合格課程,學年綜合測評成績和學習成績均排名在年級25%以內(《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
國家助學金:經(jīng)學校2013年認定為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生活儉樸,自立自強,生活習慣良好,沒有鋪張浪費行為,沒有使用與自己的經(jīng)濟條件不相稱的高檔消費品,無必修課不及格、不合格課程。
(三)有下列表現(xiàn)之一者,不得申請國家獎助學金: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學校紀律,受到學校警告以上紀律處分的;
2.有弄虛作假等不誠信行為的;
3.不積極參加學校、院系組織的活動,造成較壞影響的;
4.其他原因不應申請的。
三、獎助金額度
國家獎學金:每人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5000元
國家助學金:每人3000元
四、評審程序
(一)符合國家獎助學金評選條件的學生,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國家獎學金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審批表》或《國家助學金申批表》。
(二)經(jīng)年級初選、院系審核,評選結果公示5天,向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額推薦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候選人。
(三)成立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定小組,審核候選人材料,對擬獲獎助人選名單全校公示5天,征詢意見,接受監(jiān)督。
(四)報經(jīng)學校同意后,評選結果及時上報省教育廳。
五、時間安排
(一)評選階段:9月24日—10月8日
(二)院系報送材料時間:10月8日
(三)院系公示啟動時間:10月8日
(四)院系向“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錄入獲獎助學生信息數(shù)據(jù)時間:10月7日—10月11日。(11日封閉院系錄入)
(五)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定小組審核候選人情況時間:10月10日—10月11日
(六)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擬獲獎學生名單公示時間:10月12日—10月17日
(七)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中獲獎學生信息時間為:10月14日
(八)學校上報時間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封網(wǎng)時間為:10月16日
六、有關要求
(一)請各院系做好2013年國家獎助學金評選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每位學生了解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辦法,為評選工作順利進行創(chuàng)造良好氛圍。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各院系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程序及分配名額認真開展評選工作。
(三)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者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不可同時獲得。
(四)按照省資助管理中心要求,申請表中學習成績或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全校必須采用統(tǒng)一標準。我校研究決定統(tǒng)一采用按“年級”排名,請確保填寫準確。(《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
(五)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理由應當能夠全面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其中:國家獎學金申請理由字數(shù)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內,推薦意見應當簡明扼要,字數(shù)控制在80字以上120字以內;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理由字數(shù)控制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內。達不到以上最低數(shù)字要求的視為無效申請。(《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
(六)國家獎學金申請表格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其他人無權推薦。表格必須體現(xiàn)學校各級部門意見,推薦人和學校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親手簽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不得使用簽章。(《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
(七)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中“院(系)意見欄”必須加蓋院系行政公章,不得以黨總支或其他部門印章代替,落款時間統(tǒng)一填寫為2013年10月7日。國家獎學金申請表中“大學期間主要獲獎欄”最多填寫4項;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獲獎情況欄”最多填寫3項。(《關于2013年高校國家獎助學金評審發(fā)放工作安排意見》(教資助[2013]750號)
(八)根據(jù)省資助中心要求,各院系需要在資助管理系統(tǒng)中錄入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獲得者信息情況,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填表的數(shù)據(jù)必須準確、真實、完備,不能留有空白。
(九)凡在參加評選過程中有舞弊行為或不符合條件而參評者,一經(jīng)查出,立即取消評選資格,并且核減該生所在院系的評定指標;對已獲評者,除追回其獎助學金外,視情況給予紀律處分。
(十)各院系要加強國家助學金發(fā)放管理,召開學生專題會議,嚴禁出現(xiàn)學生平分國家助學金等不良現(xiàn)象。對于平分國家助學金的學生,一經(jīng)查實,將收回助學金,并給予紀律處分。
(十一)《國家獎學金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審批表》及《國家助學金申批表》內容要求A4紙打印,字體為仿宋,小四號字體,申請理由用五號字體,學生需親手簽名
(十二)10月8日報送材料包含:評選方案(包含宣傳動員時間地點等)、《2012-2013學年度國家獎學金備案表》、《2012-2013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備案表》、《2012-2013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備案表》、《2012-2013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2份)、《國家勵志獎學金審批表》(2份)、《國家助學金申批表》(2份)、《國家獎助學金候選人學習成績及綜合測評成匯總表》并發(fā)送電子文檔至郵箱:qgzxglk@xxmc.edu.cn?;A醫(yī)學院、第一臨床學院按年級制表上報。
七、本次國家獎助學金評選設立監(jiān)督電話及郵箱,電話:3831959,郵箱:qgzxglk@xxmu.edu.cn
八、國家獎助學金預算額度文件下達后,如有數(shù)據(jù)變更,將及時通知院系。
附件:1.2012-2013學年度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2.2012-2013學年度國家獎學金備案表.xls
3.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4.2012-2013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備案表.xls
5.國家助學金申請審批表.doc
6.2012-2013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備案表.xls
7.2012-2013學年度國家獎助學金候選人學習成績及綜合測評成績匯總表.xls
8.獲獎助學生信息錄入“河南省高校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tǒng)”辦法.doc
9.2013各院系指標.doc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